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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5-16 09:18:47
面对灾难,建议国家下半旗致哀
2008年5月12日下午14时28分,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.8级地震,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山西、陕西等全国10多个省区市有明显震感。截至13日7时,四川汶川县地震已造成四川、甘肃、陕西、重庆、云南、山西、贵州、湖北8省市共9219人死亡,倒塌房屋50余万间。(5月13日《新华网》)

  根据目前公布的实际情况,这场灾难是继唐山大地震40多年来最严重的,其波及面远远超过了那场地震,而影响更是巨大的,现在已经有很多国家元首向我国发电慰问,并对遇难者表示哀悼。地震造成的死亡人数已达上万,而且还在急剧上升,随着抢险工作的展开,伤亡人数更会加大。面对如此巨大的灾难,国家组织人员,下拨巨款抢险救灾是非常必要的。但是,灾难造成的伤亡给国人造成的惨痛更是巨大的,在如此巨大的灾难面前,笔者建议国家应该下半旗,向在这次地震死难的群众致哀。

  国旗是庄重的,也是神圣的,更是最人性化的,她凝结了所有中国人的爱,代表着所有中国人,此时此刻,每一个国人心中都有无法描述的悲痛,无法表达的悲伤心情,而下半旗致哀,让国旗代表国家,代表每一位公民的心情,向这些遇难的同胞默哀,也许是现在最佳的选择。而根据国家《国旗法》的规定:“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,可以下半旗志哀”。不管从国人的心情还是从法律规定上来说,我们下半旗哀悼他们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。能让活着的人更好的悼念,激发人们的爱国情结,更能让死者得到安息。

  也许下半旗哀悼普通遇难群众,在我们的国旗史上没有先例,但是在和平时期一场灾难造成上万条生命的损失,应该是无比惨痛的了,而且这些遇难的人们几乎涉及到社会的各个领域,各种年龄阶段,他们的失去不仅是他们家庭和亲人的巨大损失,更是我们国家的一场重大灾难,国家下半旗对他们表示哀悼,即能充分显示人民和政府对自己同胞生命的珍惜和尊重,更能充分表达我们的哀痛,充分肯定罹难者对国家的贡献。同时,“哀兵必胜”,下半旗致哀,更能让全国人民化悲痛为力量,集全国人民之力,帮助灾区抢险救灾,重建家园。让国旗为我们遇难的同胞而下,这是悲壮,更是一种责任,会让我们更紧密的团结在一起,万众一心、众志成城,迎难而上、百折不挠,共同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。(

2008-05-16 09:02:14
发博客,交博友,从现在开始你的博客生涯吧。^_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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