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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title>飘雪无声</titl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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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<managingEditor>飘雪无声</managingEditor>
    <dc:creator>飘雪无声</dc:creator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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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<title>强烈建议全国下半旗为四川死难致哀</titl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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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<description>&lt;![CDATA[ &lt;DIV align=center&gt;&lt;FONT size=5&gt;面对灾难，建议国家下半旗致哀&lt;/FONT&gt;&lt;/DIV&gt;&#xD;
&lt;DIV&gt;&amp;nbsp;&amp;nbsp; ２００８年５月１２日下午１４时２８分，四川省汶川县发生７．８级地震，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山西、陕西等全国１０多个省区市有明显震感。截至13日7时，四川汶川县地震已造成四川、甘肃、陕西、重庆、云南、山西、贵州、湖北8省市共9219人死亡，倒塌房屋50余万间。（5月13日《新华网》）&lt;BR&gt;&lt;BR&gt;　　根据目前公布的实际情况，这场灾难是继唐山大地震40多年来最严重的，其波及面远远超过了那场地震，而影响更是巨大的，现在已经有很多国家元首向我国发电慰问，并对遇难者表示哀悼。地震造成的死亡人数已达上万，而且还在急剧上升，随着抢险工作的展开，伤亡人数更会加大。面对如此巨大的灾难，国家组织人员，下拨巨款抢险救灾是非常必要的。但是，灾难造成的伤亡给国人造成的惨痛更是巨大的，在如此巨大的灾难面前，笔者建议国家应该下半旗，向在这次地震死难的群众致哀。&lt;BR&gt;&lt;BR&gt;　　国旗是庄重的，也是神圣的，更是最人性化的，她凝结了所有中国人的爱，代表着所有中国人，此时此刻，每一个国人心中都有无法描述的悲痛，无法表达的悲伤心情，而下半旗致哀，让国旗代表国家，代表每一位公民的心情，向这些遇难的同胞默哀，也许是现在最佳的选择。而根据国家《国旗法》的规定：“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，可以下半旗志哀”。不管从国人的心情还是从法律规定上来说，我们下半旗哀悼他们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。能让活着的人更好的悼念，激发人们的爱国情结，更能让死者得到安息。&lt;BR&gt;&lt;BR&gt;　　也许下半旗哀悼普通遇难群众，在我们的国旗史上没有先例，但是在和平时期一场灾难造成上万条生命的损失，应该是无比惨痛的了，而且这些遇难的人们几乎涉及到社会的各个领域，各种年龄阶段，他们的失去不仅是他们家庭和亲人的巨大损失，更是我们国家的一场重大灾难，国家下半旗对他们表示哀悼，即能充分显示人民和政府对自己同胞生命的珍惜和尊重，更能充分表达我们的哀痛，充分肯定罹难者对国家的贡献。同时，“哀兵必胜”，下半旗致哀，更能让全国人民化悲痛为力量，集全国人民之力，帮助灾区抢险救灾，重建家园。让国旗为我们遇难的同胞而下，这是悲壮，更是一种责任，会让我们更紧密的团结在一起，万众一心、众志成城，迎难而上、百折不挠，共同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。（&lt;/DIV&gt;]]&gt;</description>
      <pubDate>星期五, 16 五月 2008 01:18:47 GMT</pubDat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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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<title>欢迎使用中华网BLOG</titl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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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<description>&lt;![CDATA[ 发博客，交博友，从现在开始你的博客生涯吧。^_^]]&gt;</description>
      <pubDate>星期五, 16 五月 2008 01:02:14 GMT</pubDat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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